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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公告

2018-07-13 |浏览1867|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


   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二级企业、全国煤炭工业一级企业、名列全国煤炭工业企业100强,现已形成“煤炭、循环经济、非煤”三大产业综合发展格局和煤炭、电力、化工、冶炼、建材、物流六大支柱板块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资国企改革有关会议精神,建立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新机制,根据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对法律事务专业管理人才的实际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,公告如下:

    一、选聘岗位主要职责
    1.参与企业决策,为企业经营、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、合法性分析;依法对企业重要决策进行法律论证,提出法律意见;加强法律风险管理,防范、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。
    2.参加企业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投资、租赁、资产转让、招投标及改制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,处理有关法律事务。
    3.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,代理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,指导集团公司有关单位、部室、子公司、分公司的劳动仲裁、诉讼的法律事务工作。
    4.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,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。
    5.完成应当由法律事务部门承办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
    二、报名条件
    (一)基本条件
    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、组织能力、管理能力,突出年轻化、知识化、专业化,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    2.积极履行岗位职责,坚持原则,敢抓敢管,依法办事,廉洁自律,勤勉敬业,以身作则,业绩突出,群众公认、身体健康。秉公尽责,严守法纪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职业信誉。

    (二)基本资格
    1.年龄:45周岁以下;
    2.学历:法律、法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
    3.资格: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(A照);
    4.经历:从事法律专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,从事法务工作、担任科级及以上职务的优先选聘;
    5.能力:熟悉企业经营管理,具有合同管理、诉讼、仲裁与非诉案件、工商登记管理、产权管理、债权清理与追收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;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及组织协调能力;精通法律业务,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。

    (三)限制条件
    1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    2.正在党纪、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;
    3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    4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限制情形之一的;
    5.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。

    三、薪酬待遇
    对外公开选聘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,享受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同职级人员相应待遇,年薪15至20万。

    四、招聘流程
    1.报名: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窑街煤电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报名,报名人员如实填写《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并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2寸照片两张,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明材料,所在单位签署意见,并提供法律执业资格证书(A照)、相关资质及成果、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    报名时间: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31日17:00 

    2.资格审查: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。考试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:1 。 

    3.公开选聘:包括履历分析、笔试考核、面谈考核。
    (1)履历分析。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,招聘单位进行履历分析。
    (2)笔试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该职位需要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。内容包括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、经济管理、财务基础、行业背景等知识。根据笔试成绩,按入围人选与选聘职位5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。拟于2018年8月上旬笔试(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)。
    (3)面试。面试采取竞聘职务陈述、答辩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务专业知识和专业管理能力等,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、相关部门和邀请的专家等组成评委会,现场打分,按入围人选与选聘职位2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察人选。拟于2018年8月上中旬面试(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)。
笔试、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出题。

    4.体检与考察。在体检健康的基础上,根据笔试(占30%)和面试(占70%)的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人选。由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、人力资源部、纪委监察部组成考察组进行组织考察。对拟任人选“三龄两历”、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核查。经过考察,择优提出拟聘任第一人选建议,提交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、领导班子会议决定。

    5.公示。综合履历分析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结果,经窑街煤电集团能限公司研究,择优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,通过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。

    6.管理与使用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公开选聘人员,实行一年试用期,试用期内履行所聘任职务职责,享受相应待遇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胜任的,办理正式聘任手续;不胜任的解聘所聘职务。

     五、其他说明事项
     1.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、人力资源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     2.本次招聘有关工作由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全程监督。
    咨询电话:
    党委工作部 0931-6911116 
    人力资源部 0931-6911017 
    电子邮箱:
    137280440@qq.com    
    601452490@ qq.com

    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热忱欢迎各位英才加盟,我们将为您提供充分展示才华的工作岗位和发展空间! 

    六、附件下载
    《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》

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
2018年7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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